• IML国际徒步协会

    章程

  • 索引

    §4. 成员资格

    a、成员义务

    b、新成员政策

    c、注销成员身份
    d、名誉主席
    e、名誉成员
    f、名誉人士的职能
    g、杰出服务奖
    h、杰出服务奖获取细则

    §6. IML的组织结构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秘书长
    d、审计(控制)委员会
     

    §7. 股东大会

    a、线上及线下投票
    b、董事会选举
    c、股东大会议程和提案
    d、临时股东大会
    e、章程变更

    细则

    • 资助
    • 成员
    • 新成员政策
    • IML徒步协会奖
    • IVV欧洲联合赛事、IVV亚洲联合赛事和IVV奥林匹克联合赛事
  • 正文

    §1. 名称、地址和管辖权

    1. 组织全称为“IML徒步协会”(IML Walking Association),官方缩写为“IML”。
    2. IML的注册地区为荷兰海牙。
    3. IML受荷兰法律管辖。
    4. IML的官方语言为英语。
  • §2. 现状及展望

    1. IML是一个非政治、非营利组织。我们的目的是通过在国际上促进、鼓励举办多日徒步活动,来改善全世界人们的身体健康,并以此建立起深厚的国际友谊。
    2. IML的口号是“Nos Iungat Ambulare”,意为“让徒步团结我们”。
  • §3. 财务

    1. IML的运营成本将从IML各类用品(如奖牌、国家代币等)在销售给成员组织、收取成员年费和第三方赞助的收入中获取。
    2. 若IML徒步联盟解散,任何未偿债务应由承担同等债务份额的成员组织支付。如果解散时有任何盈余资金,则应在成员组织之间平均分配。
    3. IML的财报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4. 成员资格

    1. IML的成员应是各国的多日徒步活动组织,符合IML的规范标准并根据§4b的规定已被IML股东大会正式接受为成员。
    2. IML的创始成员是8个徒步活动组织,于1987年11月在东京签署了IML创立协议。这些组织分别来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爱尔兰、日本、卢森堡、荷兰和瑞士。
    3. 只要两个徒步活动之间距合理,每个举办地的地形或景观不同,并且现有成员没有异议,就可以存在来自同一国家的第二个IML成员组织。
    4. 国家的定义与国际奥委会(IOC)使用的定义一致。
    5. IML被分为多个区域,每个地区必须至少由八名成员组成,且各地区的奖励制度应当一致。(包括不限于相同奖牌样式、数量等)
    6. 如果该地区有16个或更多成员,则已经属于该地区的8个或更多成员可以在股东大会上正式申请成为新地区。多数成员出席会议即可投票决议该类请求。
    7. 股东大会可以以多数投票决定单个成员组织的所属地区。
    8. 对于其宗旨与IML徒步联盟宗旨一致的组织,应有特殊的成员类别。该类成员应根据董事会或两名成员的推荐,在股东大会上以多数投票决定。成员资格标准和成员资格要求规定该组织:
    • 具有国际知名度,有促进徒步的展望。
    • 同意协助IML徒步联盟的活动开展,包括特定的IML活动。
    • 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发言,但无表决权。
    • 应支付股东大会决定的年度成员会费。
    • 应提供其年度报告的副本,其中包括每年的财务报告。
    • 同意与IML董事会密切合作。
    • 有资格根据成员义务组织举办IML认可的活动,但该类活动应事先取得IML董事会的同意,并由IML代表出席。如果在IML徒步联盟成员国举行,则活动应得到该IML成员国的同意。此类徒步仅适用于IML全球徒步奖,且10年内在同一国家举办活动不得超过三次。
    • 此类IML成员应被称为国际成员。
    • 成员资格应每五年由股东大会进行一次审查,或可先由董事会的建议提前进行一次审查,再通过股东大会上予以确认或撤销。

    §4.a 成员义务

    1. IML的每个成员组织都有义务根据IML标准组织和举办一年一度的多日徒步活动。
    2. 年度活动必须持续至少两天,徒步者若需要获得IML奖励资格,必须在活动期间每天至少完成20公里。如果活动持续3天或4天,徒步者必须完成全部活动天数。另外,成员们还可以为70岁或以上的参赛者组织徒步,这些徒步者需要每天徒步至少10公里,才能在完成后有权获得IML奖项。
    3. 为了规范IML准则,成员组织有义务确保徒步者在加盖国际徒步者护照印章之前保持必要社交距离。
    4. 成员组织有义务至少派一名代表出席IML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成员不能是成员组织的正式代表。
    5. IML徒步联盟不对任何意外事故、盗窃或财产损坏所涉及的徒步者、参与者或参与组织负责。个人活动组织者应尽一切努力安排好必要保险,确保徒步活动是一段安全、愉快和难忘的经历。注意,如果有人因协会或其成员的直接行动而遭受损失或伤害,免责声明不一定能保护组织免受诉讼。
    6. 在该日历年结束之前,IML的每个成员组织都有义务向秘书长发送:
    • 下一年所需奖牌和其他用品的完整订购清单,其中包括库存的IML物品清单。
    • 使用秘书长提供的“统计表格”统计其年度活动。
    • 成为全球徒步者(Global Walker,)、大师级徒步者(Master Walker)、欧洲或泛太平洋徒步者(European or Pan Pacific Walker)的徒步者名单,以及指定的序列号。

    §4.b 新成员政策

    1. 任何有至少3年的多日徒步活动组织经验的非营利组织都可以申请加入IML徒步联盟。申请组织需要向秘书长发送信件进行申请,并附上书面提案、组织规章副本和过去三年的财务报表。
    2. 董事会将审查候选成员的提案和相关文件,并将其与董事会意见一同发送给股东大会。
    3. 在下一次股东大会上,成员将审查申请人的文件,并决定是否授予候选人活动举办资格。股东大会出席成员将以赞成票过半为标准通过该类申请。
    4. 若股东大会投票决定授予候选人活动资格,则应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代表团任命评委团,以对候选人下一个徒步活动的组织举办进行评估。
    5. 候选组织应支付至多两名法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IML成员申请费。
    6. 评委团应提交候选组织活动的报告。若候选组织活动同意,也可向股东大会做最后陈述,再由其对是否接受该活动组织作为成员进行表决。接受股东资格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2/3以上赞成票。如果候选股东未出席股东大会,则决议将会被推迟。
    7. 候选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出上诉。

    §4.c 注销成员身份

    1. 若董事会多次提出要求后,成员国依然拒绝遵守IML的指示,则应向股东大会建议终止违规成员的成员资格。
    2. 违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为自己进行辩护,并对指控中各类事项解释。
    3. 剥夺组织成员资格的提议必须得到出席股东大会的3/4成员的赞成票。
    4. 前成员不得对IML的任何货币储备或资产提出索赔要求。

    §4.d 名誉主席

    1. 根据董事会或一名或多名成员的提议,股东大会可决定授予“名誉主席”称号,授予对象应为促进IML徒步联盟方面具有特殊功绩且担任主席至少3年的成员。
    2. 成员若被授予“名誉主席”,该称号可为终身制。
    3. “名誉主席”同一时间应当只有一个名额。

    §4.e 名誉成员

    根据董事会或一名或多名成员的建议,股东大会可以决定授予他们认为对IML的成功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IML徒步联盟荣誉成员”的称号。

    §4.f 名誉成员的职能

    1. 名誉成员将收到年度报告及股东大会邀请函。
    2. 名誉成员无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但欢迎其提供相关意见。

    §4.g 杰出服务奖

    1. 名誉成员将收到年度报告及股东大会邀请函。
    2. 名誉成员无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但欢迎其提供相关意见。

    §4.h 杰出服务奖的授予详情

    1. 可向获奖人员出示证书或其他材料,以证明获得服务对象得到的服务。
    2. 获得杰出服务奖的人员无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但欢迎提供建议。
  • §5 IML官方代表

    每年董事会都将决定作为IML官方代表参加不同徒步活动的人员。代表应在日历年结束前向秘书长提交关于徒步的正式报告,以按照标准开展徒步活动。代表们将自行支付差旅费,而IML组织将支付官方代表的食宿费。同时应当成立委员会,专门负责管理报告中的重要项目,并在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

  • §6 IML的组织

    IML的组织应包括:

    • 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秘书长
    • 审计委员会

    §6.a 股东大会

    1. 股东大会由IML的所有成员组成,是IML所有事务的最高责任机构。
    2. IML必须支付董事会的差旅费和住宿费,其中住宿费支付天数限为2天。

    §6.b 董事会

    1. IML董事会最多由6名成员组成,包括主席和代表每个地区的一名副主席。其中一名副主席应被任命为高级副主席。如有必要(如主席缺席或生病),高级副主席可以担任主席职能。
    2. 董事会会议的费用,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秘书长的差旅费,将由IML根据股东大会制定的预算标准支付。
    3. 董事会内的不同事务将在董事会成员之间进行分配。若未达成一致,主席将作出最终决定。最终决定(工作描述详情)将传达给成员组织,而董事会可以与成员组织的代表建立工作委员会。该工作委员会将由董事会成员之一担任主席。
    4. 主席有权暂停董事会成员或秘书长的职务,但该决议必须在下次股东大会上获得批准,相关人员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上诉。

    §6.c 秘书长

    1. 秘书长的任务是参加IML的所有日常活动,同时也是IML的财务主管。
    2. 秘书长应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报告,其中也包括财务报告。
    3. 在股东大会接受财务报告后,秘书长将不再负责有关该日历年的财务事务。
    4. 秘书长的另一任务是对从制造商处购买IML奖牌、国家代币和其他用品进行管理,且包括对成员销售上述物品,以及支付相关账单。如果秘书长缺席,董事会各成员将获得签署权。
    5. 秘书长有权对在年度活动结束之日起30天内未支付上述物品账单的成员征收滞纳金,而征税金额由股东大会决定。

    §6.d 审计(管控)委员会

    1. 下一财政年度的审计(管控)委员会应由股东大会选举的两名成员代表组成。
    2. 审计(管控)委员会应审计秘书长的支出,以确保其符合相关财务政策。同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可指示审计(控制)委员会审计其他经营活动或特殊项目。
    3. 审计(管控)委员会应在次年股东大会上以书面形式提交上一年财政年度的报告。
  • §7 股东大会

    1. 股东大会约每18个月举行一次,与成员组织的活动其中之一同时举行,由主席主持。
    2. 股东大会举行日期必须提前至少一年通知股东,由活动主办成员组织负责所有必要安排。
    3. 每位成员组织都有义务按照轮换制度主持和组织股东大会,且股东大会的举行地点将至少提前三年确定。
    4. 每位成员组织必须至少派一名代表出席股东大会,且允许两名代表同时出席。
    5. 所有成员组织应有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如果成员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没有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则将在次回股东大会上对此进行讨论,并决定是否剥夺该成员的成员资格或采取其他形式的纪律处分。
    6. 成员代表应自行支付出席股东大会所需的差旅费、食宿费。

    §7.a 线上及线下投票

    1. 每名成员对股东大会上的决议均有一票表决权,而董事会成员在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
    2. 除非章程另有规定,股东大会的决定应由出席股东的一般多数票(即半票+一票)决定。
    3. 除修改章程的提议外,股东大会可处理在下文第7条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提交的其他提案,但须有出席的3/4成员赞成讨论相关提案并作出最后决议。
    4. IML徒步协会年度股东大会或IML特别会议可使用电子投票,以根据以下步骤对相关议题作出决定:
    • 任何需要通过电子投票解决的事项应由至少三名IML成员或IML董事会(少一名成员)提交秘书长。
    • 提议该事项的IML成员或董事会有义务编写相关文件,以说明该事项需要电子投票进行紧急审议的原因。
    • 秘书长应将此事及时告知委员会。
    • 秘书长应收集董事会可能需要的信息,以便其就此事项提出建议。
    • 董事会支持或不支持将该事项提交成员进行电子投票(注意,应要求75%以上多数董事会成员赞成将该事项提交进行电子投票审议)。
    • 理事会须在该事项的所有有关材料送交秘书长后一个月内作出决定。董事会应考虑该事项是否特殊、紧急,且不能等待至IML的次回股东大会。
    • 如获批准,秘书长应将待表决事项和理事会提出的所有建议告知成员组织。
    • 秘书长应确认IML成员的投票代表及其电子邮件地址。
    • 秘书长应将董事会的报告、事项的所有建议及投票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投票代表。
    • 秘书长应核实所有成员代表已收到理事会报告和表决表。
    • 秘书长应通知所有代表,告知他们可以就此事自由联系IML的任何成员,并应将IML投票代表的电子邮件地址转发给所有其他IML代表。
    • 自秘书长向代表发送材料之日起,代表具有有效期一个月的表决权。
    • 如果代表未投票,则视为未参加投票。(即未投票代表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多数投票制)
    • 该规定是否通过应根据IML徒步协会章程确定。
    • 秘书长应在表决后,将该事项的表决结果通知所有IML代表和董事会。该决议应保存在IML记录中,并在次回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中作为记录事项提及。

    §7.b 董事会选举

    1. 主席和副主席的职位每届任期为4年,且最长任期为两届,总共8年。若8年后没有候选人可用或当选,经股东大会批准并经现任者意愿,主席可再继续任职一年。
    2. 秘书长职位每届任期为3年,最长任期3年,总共9年。若9年后没有候选人可用或当选,经股东大会批准并经现任者意愿,秘书长再继续任职一年。
    3. 成员可以个人名义竞选董事会的任意职位。
    4. 董事会选举提名须在距管理对应职位选举的股东大会举行至少60天之前送交秘书长。
    5. 被提名候选董事会成员的名单应在股东大会举行至少45天之前分发给各成员。
    6. 选举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期间,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应被宣布当选。
    7. 如果任何董事会职位的选举只有一名候选人,该候选人仍必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成员的一般多数票同意。
    8. 如果董事会职位的现任者有资格连任,则该个人应自动被视为候选人,其姓名将由秘书长提交股东大会。该现任者明确表示拒绝连任的情况除外。
    9. 应严格遵守有关董事会成员选举的规则,对规则的任何更改必须以处理章程修改的相同方式处理。

    §7.c 股东大会议程和提案

    1. 董事会成员和成员组织向股东大会的提案应在预定股东大会日期前60天内送交秘书长。
    2. 股东大会的议程及讨论事项的所有相关提案和支撑文件应在预定股东大会日期前45天内发送给股东和名誉人员。
    3. 所有涉及IML协作或合作或其他要求的协议均须在经董事会讨论后,再获取股东年会的同意。

    §7.d 临时股东大会

    1. 在IML董事会或多数成员组织要求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 解释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原因和议程的信函应在会议召开前45天内发送给股东。

    §7.e 章程变更

    1. 章程修改必须得到股东大会出席成员3/4投票的支持。
    2. 成员有关修改章程的提案应不迟于股东大会召开前60天送交秘书长。
    3. 对章程的拟议修改应包括在股东大会议程中,且修改提案与对修改原由的详细说明应在会议召开前至少45天一起发送。
    4. 股东大会可以处理不符合§6e第2项和第3项中数据限制的提案。
  • §8 IML授奖

    1. 为了全体成员保持统一标准,IML奖牌、国家代币和其他用品应由秘书长从指定工厂订购。
    2. “IML奖章”可由成员或秘书长授予在促进IML发展中表现出特殊功绩的人。
    3. 每个成员国和秘书长每个日历年最多能授予两枚“IML奖章”。
     

    2010年3月18日
    以色列,特拉维夫
    IML徒步协会大会

  • 细则

    以下章程是IML徒步协会章程的补充。如有必要,可由董事会可定期修改。

    资助

    1. 成员年费可在IML徒步联盟的股东大会上或在任意其他成员参加的特别会议上商定。
    2. 除非在股东大会或特别会议上以多数票通过,否则会费将保持不变。
    3. 若成员组织获得IML的赞助,则赞助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上讨论及商定的当前成员会费中记录。
    4. 所有成员在其年度活动结束后30天内须向IML徒步联盟支付奖牌、商品和成员会费账单。否则该成员将以每张账单100欧元的价格被征收额外税费。

    成员

    1. 成员组织应根据IML章程和细则,尽量以高标准开展活动,特别是在安全、急救服务、步道标志、食品饮料、厕所设施和住宿方面,应与国际活动保持相同标准。
    2. 成员组织需要制作相关活动手册,其中应包括对IML徒步联盟的介绍,并按照IML网站上实时的显示内容,宣传IML徒步联盟未来两年的活动。
    3. 每位成员须在其年度活动期间安排开幕式和闭幕式。
    4. 闭幕式期间,将向取得以下成就的IML徒步者颁奖*。
    5. 主办方有责任在活动开始前告知参与者需要预订授奖,以便提前为闭幕式准备奖项。
    6. 可请求参加活动的IML代表在开幕式和闭幕式上协助并支持组织者,以宣传IML徒步联盟的宗旨。
    7. 鼓励成员组织新闻发布会,以宣传活动和IML徒步联盟。
    8. 成员组织须在其年度活动上提供IML徒步联盟推广展台,用于分发IML徒步联盟的宣传册和其他宣传材料。
    9. 闭幕式应使用该宣传展台为IML徒步联盟护照盖章,并分发IML徒步联盟授奖。
    10. IML徒步联盟宣传展台应易于识别,并配有深入了解IML徒步联盟规则的人员。
    11. 工作人员必须由当地徒步组织的官方人员组成,并且只能由IML董事会成员、IML官方代表或经验丰富的IML活动组织者提供协助。
    12. IML徒步联盟商品和授奖的价目表应突出显示。
    13. 主办方须确保授权人员在IML徒步联盟闭幕式时确认以下步骤完成:
    • 确保徒步者已按照当地法规,且符合IML徒步联盟标准的情况下完成活动,即在活动期间每天徒步至少20公里。另外,对于70岁及以上的徒步者,活动期间每天可选择徒步至少10公里(注意,该类参赛者仅适用于此类长度的徒步)
    • 只接受个人提供的IML护照。同时应检查照片,确保其与护照提供者为同一人。若护照缺少照片,应该要求徒步者贴上照片。
    • 应按顺序在护照上盖上IML徒步联盟活动印章。若有同一活动的印章在特定页面上盖印的情况,印章应盖在下一页上。
    • 在确认护照资格后,IML徒步联盟将向徒步者出售或给予授奖。
    • 当徒步者声明具有获取特定的徽章和证书相应资格时,应通过检查个人护照来确认是否属实。
    • 若个人有获取徽章和证书的资格,应在护照中做相应的签发记录。
    *第4条列中所指奖项列表如下:
    • 全球徒步徽章和证书
    • 国际大师级徒步徽章及证书
    • 欧洲大师级徒步徽章和证书
    • 泛太平洋大师级徒步徽章和证书
    • 桂冠金牌
    • 长丝带蓝色桂冠金牌
    • 新IML一星奖牌
    • 新IML二星奖牌和证书
    • 新IML三星奖牌
    • 新IML一冠奖牌
    • 新IML两冠奖牌
    • 新IML三冠奖牌及证书
    • 其他奖励

    新成员政策

    1. 活动主办方的候选成员组织申请被接收后,应向IML徒步联盟秘书长支付申请费。申请费为250欧元,不可退还。
    2. 候选决议将由通常由至少两人组成的团队进行评判。其中一人为董事会成员,另一人是来自预期活动所在地区的成员。
    3. 评审团在评估候选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时,应将文后所附表格作为指向性文件。在进行新成员候选决议投票前,团队还将就候选成员的适合程度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
    4. 如果股东大会投票决定接受申请,新成员应向秘书长支付IML徒步联盟入会费。入会费是500欧元。
    5. 股东大会将投票决定是否接受,可能有三种可能的结果:
    • 接受其成为成员组织。
    • 推迟决定日期和选派赞助方的可能性。赞助方不得为评委会成员。赞助方的作用是在次回股东大会上商讨决议之前,提供相关信息并就成员资格要求方面向候选人提供建议。
    • (赞助方所属地区必须与候选成员组织保持一致。)
    • 不接受。如果股东大会不接受申请,候选成员可在12个月后重新申请,其申请费不退还。候选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的最终决议提出上诉。

    IML徒步协会奖

    1. 成员不得复制或更改IML徒步联盟授奖,也不得以规定以外的任何方式使用授奖。
    2. IML成员组织,特别是IML的新成员,需要严格按照IML奖项手册组织活动。若有有关IML规则的任何疑问,请立即联系IML秘书长进行询问。
    3. IML展台上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向无法证明根据IML规则完成活动的徒步者提供任何章印和授奖。
    4. 在查验步骤完成之前,不得向徒步者提供IML章印和授奖,且上述物品只能在活动的最后一天提供。
    5. 在全部8个创始成员国完成IML徒步联盟活动(或所有创始成员组织的其他IML徒步联盟中完成八次徒步)的参与者有权获得国际大师徒步者徽章和证书,且只能在8个IML创始成员组织之一的IML徒步协会活动上授予(第4条第2项)(注意,任何徒步记录仅首次能用于资格认证)。
    6. 在8个欧洲地区成员国完成IML徒步联盟活动的参与者有权获得欧洲徒步者徽章和证书,且只能在欧洲地区的活动中授予。
    7. 在至少8个泛太平洋地区成员国完成IML徒步联盟活动的参与者(如果未满8个成员,则可重复参与)有权获得泛太平洋徒步者徽章和证书,且只能在泛太平洋地区的活动上授予。
    8. 在每个IML地区完成75%或最多10次IML徒步活动经历(以两者中更小数值为准)的徒步者有权获得全球徒步者徽章和证书,且只能在任一IML徒步协会活动中授予(注意,任何徒步记录仅首次能用于资格认证)。
    9. 成员组织应在每年12月31日之前将奖牌和其他商品或用品的预购清单,连同IML徒步协会授奖库存物品清单发送给秘书长,以供统计之用。
    10. 为了参加国际徒步者授奖项目,徒步者必须在IML徒步联盟活动中购买国际徒步者护照。
    11. 在国际徒步者护照的同一页上获得三个不同IML徒步联盟活动盖章,表示徒步者完成一个系列并有资格购买相应数字。(即,第一页有3枚盖章,则参与者可获得数字1。)
    12. 在完成首次IML徒步联盟的活动后,徒步者可以在IML徒步联盟护照上获得活动印章并购买铜质奖章。
    13. 完成IML徒步联盟活动后,徒步者可以为相关国家购买国家代币。
    14. 如果IML护照丢失、遗失或其他原因导致缺乏相应文件,徒步者可以申请获得以往的IML授奖、印章或国家代币(限定每个国家最多2次以往活动)*。
    15. 经核实和批准,徒步者有权获得以往IML印章后,IML护照将被相应地盖章并由该国授权成员签字。
    16. SG将保留授权护照、印章和颁发奖励的登记册。
    17. 如果IML护照丢失,则可在规定标签上加盖印章,该标签必须插入正规IML护照中。
    18. 在任何情况下,印章均应填写代表授予印章的组织人员姓名、发行日期和参与者姓名(姓氏及名字)。
    19. 这些规定也适用于替代任意IML护照和授奖。
    20. IML成员组织可以要求SG提供以往标签,以及提供遗失申请的完整说明和证据。
    21. 若需要更换任何损坏的IML奖品,徒步者须在任意提供替换服务的活动中向IML服务台出示已损坏物品,除只能在原产国更换的国家代币除外。IML组织者将按规定处理损坏的物品。
    22. 若需要更换丢失或损坏的国家代币,徒步者可以亲自前往或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相应活动组织以获得更换。对于丢失的国家代币,徒步者必须提供参与证明以便购买替换品,且须支付包括邮费管理费或任何其他相关额外费用。
    23. 若有相关投诉或建议,IML展位的指定员工可自行决定启动专门的投诉步骤。
    24. IML董事会有权处理注意到的任一案件。

    *注意,第14条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徒步者必须向活动组织者提出申请,并提供完整的个人起始卡。该起始卡必须以徒步者的名义正确注册,并须根据当地组织者的规则,正确显示所有检查点状态为已完成。此后再由活动组织代表通过使用数据库或类似记录验证申请,以确认徒步者在IML规则内成功参与并完成活动。
    • 请注意,不接受徒步者仅提供活动参与证明。

    IVV欧洲联合赛事、IVV亚洲联合赛事和IVV奥林匹克联合赛事

    1. 参加上述活动的步行者必须每天至少徒步20公里(如果年龄超过70岁,只需徒步至少10公里),才能获得IML护照印章和IML活动代币。
    2. 注意,以上奖项仅适用于获取IML相应数字,不适用于IML徒步联盟奖励安排中的任何其他特殊权利。
    3. 特殊规则(IML & IVV杯规则.docx)规定了一般性的IML & IVV奖励安排。
  • 附件:候选活动申请评估表

    1、候选活动名称、日期和地点?
    2、您对该项活动的手册和注册表的质量有何评价?
    3、该项活动注册费是多少?
    4、该项活动以往共举办过多少次?
    5、自该项活动开始以来,参与者人数如何增长?
    6、今年参加徒步活动的有多少人?
    7、是否有来自其他国家的徒步者?
    8、可以提供多远的徒步行程?
    9、您认为起点/终点设施的适用性如何?
    10、组织者是否友善并愿意帮助徒步者?
    11.您认为步道标记和路线描述的质量如何?
    12、容易沿着正确路线前进吗?
    13、沿线休息场所的质量如何?
    14、是否有厕所设施,如果有,是否数量充足且环境整洁?
    15、您对沿线景观有何看法?
    16、徒步者可以获得什么样的授奖?
    17、地方当局是否参与合作?
    18、当地媒体有没有关注该项活动?
    19、是否可以容纳大量外国游客和来访人员?
    20、除了该项活动本身,还有其他旅游景点吗?
    21、组织者是否认可徒步者可以在最后一天完成特殊成就?
    22、你有什么特别的意见或评论吗?
    23、你认为该组织适合成为IML徒步协会的成员吗?
    24、组委会有多少成员?
    25、该组织是否为法律实体?
    26、你还有其他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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